为了保证我系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有效地监控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特制定听课制度如下:
1、系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8次;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10次:系其他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普通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
2、听课内容主要包括:
1)教学态度是否认真,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多样,易于学生接受;
2)教师应具备材料是否带齐,教案和讲稿是否规范完整;
3)师生之间的互动情况,课堂气氛是否活跃;
4)是否有整洁、有条理的板书及使用各种辅助教学手段情况等。
3、听课人要及时向被听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对先进教学经验提出表扬、鼓励并予以推广,对发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指出,典型性问题要在教研活动中进行研讨并逐步加以解决。
4、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