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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

2016-09-10 00:00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检查的监督促进作用,使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系成立教学检查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系主任

副组长:书记、副书记、副主任、专业负责人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学生科研科科长、学生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教学检查指导组人员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检查工作的实施和方案的制定;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安排、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工作中各主要环节的重点检查和监督,确保质量。

2、副组长:协助组长、和领导组成员对教学各主要环节的检查,并及时向教务处申报各个阶段的相关材料。

3、指导组成员:具体负责本系教学管理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质量工程)等教学检查工作,保证各专业、各教研室教学工作各环节的进程与质量符合学院要求。

教学检查的实施分教研室自查、复查,教学学院抽查的形式,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研室检查

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对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各个方面的检查、指导。

1.学期初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教学大纲、教材的研究掌握,对教学进度计划的了解程度,对教案、讲稿、教具及实验设备等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教案的设计是否科学、适用,包括课程、章节的教学目的及要求;教学内容的组织处理、教学方法的选择是否得当;教学进度的安排是否合理;课后复习、作业的布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对教案和讲稿的检查以教研室下达的教学任务为依据,要求有较系统而完整的讲稿,文字通顺,重点突出,符合教学大纲,内容充实而精练,能体现知识的不断更新。

2.听课检查:主要检查课堂教学质量。教研室主任有计划地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听课,根据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听课的具体要求,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书育人、教学能力、讲课艺术、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撰写评语并认真反馈,及时发现、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教师进行课程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3.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教学运行状况。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安排任课教师简要汇报桎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教学方案设计的指导思想进行自我评估,由教研室进行集体讨论、评议。

4.期束教学检查:主娶检查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授课任务、作业批改、课后辅导、考试工作(命题与试卷评阅质量、成绩登录、试卷分析)等,对每个教师的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并将自我评估及集体评议结果报送所属教学学院。

(二)系检查

系根据规定对本系的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等方面进行检查。

1.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系教学管理人员要按照听课要求进行听课,每次听课要填写《晋中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和听课记录本,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要及时反馈给教研室主任和教师本人。

2.教学指导小组检查。系的教学指导小组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安排制定教学检查计划。检查计划不公布,事先不通知本人。检查对象可以是担任不同课程、不同教学环节或者是不同职务的教师,也可以随机选择部分教师,但主要还是针对主讲教师和教学薄弱环节。每次检查后应及时组织评议,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

3.组织学生评教。在每学期的1 6、1 7周,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每位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系对评教结果要认真进行总结,尤其是对评教结果较差的教师,要帮助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改迸措施。

三、检查依据

依据学院和系颁布的教学工作的相关文件,对教学工作各环节的教学运行和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教学检查结果处理

(一)教学检查人员对每次教学检查中发现并经核实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做到责任到人。对构成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严格按《晋中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二)系检查的相关材料由系保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