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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规章制度

2023-02-22 19:53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师德师风,学习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认真执行。

二、学习并了解教学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和规定,熟悉教学工作规范,并在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

三、每学期认真学习相应课程大纲,明确要求。

四、每学期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并在教学过程中实施。

五、每学期按照教研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教研工作(教师公开课、教师间的听课、评课及各项教研活动的记录)。

六、新进教师在上岗前必须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上岗培训,完成所有培训科目,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七、新进教师必须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

八、新进教师必须完成一年的助课工作。开学后一个月左右,由教研室安排新教师配备指导老师。

九、新进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乐做份外事,与同事团结协作,具奉献意识。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坚持教学常规,稳定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我系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结合国家、省和学校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教师任职资格

第一条凡在我系任课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方可担任课程主讲工作。外聘教师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第二条新开课教师是指首次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新开课教师必须熟悉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全面掌握所开课程的内容,对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清楚,对课程的各教学环节比较熟悉,除教材外还须了解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书和其它教学参考资料内容,并写出较完整的授课计划。

第三条开新课教师所开新课是指我系首次开设的课程。开新课教师对该新课领域应有较系统的了解和研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提出了较详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选定了教材或编写了有一定质量的讲义,写出了不少于1/3的讲稿。经考核,对已开课程讲授效果差、质量无保证的任课教师不能担任开新课讲授任务。

第二章教师基本素质规范

第四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正确的现代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第六条认真学习、钻研高等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在教学思想上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对学生既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和严格管理。

第三章教师教学过程规范

第一节教学准备

第八条编写教学大纲。任课教师原则上要草拟该课程教学大纲,经教研室研究同意,报系审核批准。

第九条选定教材。选定教材要本着科学性、先进性、典型性、思想性和适用性的原则,要注意参考多家推荐教材。此外,主讲教师还应提出与教材配套的参考书目。

第十条编制学期或学年教学进度计划。要根据教材内容,总学时要求。科学安排教学进程,填写学期教学进度表,并报系备案。

第十一条认真备课。要认真阅读教材并参考相关书籍及资料,将教材理论知识融会贯通。要反复研究教材,弄清其结构体系、内在逻辑、整体及各章节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技能以及重点和难点。根据教学进度计划分解教材内容,进行每次课的教案设计。每次课的教案都要根据教材内容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内容提要、重点和难点及其解决的方法、教学各环节的时间分配、据其内容的特点所应采取的教学方法和步骤、各种教学设备设施的配合使用,课外作业练习与学习指导,检查教学状况的措施等。然后,开始编写教案。教案编写要本着思路清晰、条理及逻辑性强、举例恰当而典型、语言表达准确而生动等原则反复推敲、修改。

第十二条同一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讲授时,教师除各自对教学质量负责外,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共同进行教学法研究,以求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节课程讲授

第十三条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教师上课应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中文讲授要用普通话,表达要清晰流畅。书写要用规范字,板书要清楚工整。

第十四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进程上课,不得随意变动。讲课要全把握课程的深度广度和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要因材施教,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应当根椐不同课程、不同内容,采用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有效的教学方法,特别是要注重在教学中引用先进的教育技术。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在教授本课程的第一堂课上,教师要简明扼要地介绍该课程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所要达到的目标,详细说

明课外作业、平时测验、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试等要求。

第十六条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纪律,注意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重的于课后向系部反映。

第三节教师听课

第十七条为了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教师之间要相互听课,取长补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教研室主任主要听本教研室教师承担的课程。听课要有针对性,特别是注意听年轻教师、重点课型、先进教学方法的课;特别要注意发现典型课堂教学范例,组织集体观摩教学。教师可以跨教研室听课。特别是年轻教师要各课型全面听课。

第十九条每次听课应坚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在听课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晋中学院听课记录表》中各项评价指标,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课堂气氛的控制、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听课后,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填写听课记录。系领导在听课过程中,还应注意观察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并请授课教师、学生代表或教学信息员在听课记录表上签名。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负责人要及时解决。

第四节辅导答疑

第二十条辅导答疑的目的是着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启发学生思考问题,改进学习方法,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辅

导可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但以个别辅导为主;尤其对基础较差、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重点辅导帮助。一般每学期集中辅导答疑须在2次以上。

第五节作业

第二十一条课外作业是学生巩固和运用课堂所学知识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布置必要的课外作业。作业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思考,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教师要按时批改作业。批改时应细致认真,注意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对把作业成绩计入学生课程总成绩的,要记录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学生作业原则上应全部批改,作业量特别大的课程有条件时可配备助课教师帮助批改作业,或者主讲教师至少要完成1/3 以上的作业批改量。对作业很差或抄袭作业者,除应令其重做外,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长期无故不交作业的学生要上报系处理。

第二十三条系部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教学和教师批改作业状况,并把它作为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六节实践教学

第二十四条要重视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要采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节课程考核

第二十五条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和掌握所学课程知识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教师采用相应的考核办法。为保证考试质量,鼓励建立和完善试题库或试卷库,实现教、考分离。

第二十七条命题工作应按照教考分离的制度进行。命题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命题应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既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水平。试卷份量与难易程度应适中,覆盖面要广。按规定每次考试要出题量和难度相同的A、B两套试卷,经教学副主任签字同意后印制。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考试课程,对有2名及以上教师同时授课的,应由院系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试卷应制定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第二十八条考试复习期间,教师不得给学生划考试范围,圈重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和泄露考题。

第二十九条考试阅卷应严肃认真,有条件的应实行流水阅卷、分题评阅或交叉阅卷。非评卷人员不得干预评卷工作。评卷结束后,要及时对学生成绩进行研究分析,填写成绩分析表,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第三十条试卷以专业为单位将试卷归档。

第四章教学工作考核

第三十一条考核教师教学工作以教师的基本工作任务完成的状况、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内容,着重考核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

第三十二条除特殊情况外,教师每年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互评实施办法

一、定期开展教师的教学能力考核评价,一年至少一次。

二、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开展检查,学期末教师听课评价。

三、根据教师听课的内容,考核评价表,进行评价。

四、依据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评价与教学监控。

五、召开教学质量评价例会。培训评价工作人员,使之熟悉评价目的、任务、实施计划、日程安排、评价程序和有关要求。

六、教学满意度评价原则上在课堂结束时进行。

七、每学期评价工作结束后,由系(部)召开教学质量评价总结会。

八、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性听课、查课活动,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依据《晋中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院字〔2008〕111号)的文件要求及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的实际情况,现将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制定如下: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在基础理论课、实验实习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3、担任基础课教学2年及以上;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课程(含专业课和实验课);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年度的教学工作量,每年考核均达到受聘岗位要求;学校和系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良;

4、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发表有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参与教改立项,取得明显成效。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致力于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6、学年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240节课以上。

7、学生网上评教优秀以上。

8、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教学事故。

二、凡在本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期教学优秀奖申报资格:

1、教学纪律松懈,在教学检查中有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记录的。

2、没有按规定办理调、停、代课手续的。

3、不服从系教学任务统筹安排的。

三、申报评选步骤:

1、根据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确定课堂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单。

2、根据候选人名单,择优推荐本系任课教师总数的10%。确定推荐名单后,由推荐者填写《晋中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交教务处。

3、为鼓励更多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扩大受奖范围,原则上三年内获得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将不参与评选。

4、确定获奖人名单后,将在系内公示一周,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任何个人对公布的获奖人持有异议,可在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系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待复审后公布正式结果。

5、经公示后的教学优秀奖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

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位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位工作,保证学位授子质量,提升学位授予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系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位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分委员会)是系进行学位工作的专门组织。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学位分委员会评定以下涉及学位工作的事项:

(一)对符合要求的学士学位申请者,作出授于学士学位的决定;

(二)负责学位授予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根据学位论文的抽检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三)对涉及学位的不端行为作出判定;

(四)作出撤销以授予学位的决定;

(五)研究处理学位授予中需专题讨论的问题和相关事项,并作出决定;

(六)制定、修订和解释学位审议和授予工作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实施细则

(七)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学位工作职责和上级学位委员会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学位分委员会对下列事务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应作为系做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一)审议系学位教育发展规划;

(二)审议系学位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

第五条系做出的与学位相关的重要决策,应当听取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不超过5 人的单数。

学位分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系主任担任;设副主席1名,人选由主席提名;其余委员由主席、副主席提名,人选主要从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符合条件的教师代表中产生。委员人选需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由系主任任命和聘任。

第七条学位分委员会办公室是学位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学科研科,主要负责协调处理系学位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组织安排会议、督办检查有关事项等。

第四章学位分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任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系的建设和发展,师德良好;

(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工作在本系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并了解国家、学校有关学位教育与管理的政策;

(三)治学严谨,办事公正,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决策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时间正常履行学位分委员会委员职责;

第十条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据学术准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自主发表意见和建议;

(二)依照程序,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议题,必要时可开展调查、审阅有关档案;

(三)独立自主地对相关事务进行投票;

第十一条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依据本章程,公平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做出判断;

(三)按时参加会议和其他相关活动,积极讨论相关议题;

第十二条学位分委员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席履行:

(一)主持学位分委员会全面工作;

(二)召集并主持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确定会议议题;

(三)根据分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结果做出决议;

(四)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动议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临时会议;

(五)提名学位分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

(六)根据需要审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第十三条学位分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学位分委员会研究,并报党政联席会审定,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一)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二)在任期内退休、工作变动或调离系;

(三)连续3 次无正当理由缺席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四)违反学术道德及本章程相关规定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适宜担任委员职务。

第十四条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如届中出现委员缺额,结合缺额委员的产生渠道,根据本章程相关规定予以增补。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学位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年召开至少2 次全体会议。会议议题的相关资料和有关信息数据须提前5各工作日由学位分委员会办公室发送至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或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位分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学位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到会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2/3及以上,方为有效。

学位分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表决时,同意票数要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1/2及以上,方为通过。

第十七条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不得无故缺席学位分委员会会议,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学位分委员会办公室请假。

第十八条学位分委员会做出的重大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学位分委员会委托办公室接受个人或组织的书面申诉请求,学位分委员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成立权威和中立的专门工作组,工作组在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处理结果并予以公示。如有必要,经1/3及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申诉人如对学位分委员会终局结论仍不服,可逐级向学校及上级部门进一步申诉。

第十九条如果讨论议题确有需要,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人员、教师及学生代表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具有旁听权以及陈述权,但不具有表决权,其意见作为分委员会决策的参考。

第二十条学位分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审议或评定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或者有可能影响审议公正性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关的事项时,相关委员必须回避。

第二十一条学位分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分委员会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归档。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形成的决议进行公告,公告由分委员会负责公布,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二条学位分委员会的审定、审议意见,应及时转达相关机构或职能部门;需要系裁定或处理的,应及时报系研究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位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督导分委员会章程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字[2013]194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系本科教学质量,现结合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对全系本科教学工作和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第三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由本系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公正、享有较高威信、能认真履行督导任务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组成。

第四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在系主任领导下,开展全系本科教学研究、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名。教学督导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具体负责教学督

导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委员资格与聘任

第六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成员一般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 岁。

第七条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委员候选人经教研室推荐,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合格后聘任。委员可连聘连任,为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每届换届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届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八条在聘期内,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委员,经党政联席会研究进行解聘。委员聘期已满,可视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于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督导职责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审批,并报请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后,系予以解聘。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对全系教风、学风、考风、师德师风,教学资源使用、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秩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汇总,并及时转达给系部领导,并督促有关教师或学生及时处理。

第十条深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第一线,检查和督导教学全过程,收集教学信息,分析教学状况,发掘优秀的教学典型。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学质量,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形成研究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系反馈。

第十一条教学检查和听课过程中,主动与任课教师或相关人员、系领导等及时交流、及时反馈意见,提出改进建议。将“新人、新课、有关典型案例”以及因评奖、晋升及其它需要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相关教师的教学工作作为督导的工作重点,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指导和建议,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认真研究学习学校及国家相关政策,参加本科教学工作研究、评价和咨询活动,积极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课程体系的改革,对系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等教学基本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参加系教学评估和教师教学考核工作。第十四条完成系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每学期初,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应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期末要开展总结工作并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委员在开展工作时,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学期末应将《本科教育工作笔记》、检查报告和总结等资料交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存档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反馈。

第十七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委员要坚持经常听课,,听课后应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汇报总结会。

第六章权利与待遇

第十九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委员按要求检查各类教学活动,查阅教师个人的相关教学资料。各位教师应予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材料或数据,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予以重视,并及时做出答复。

第二十条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委员可以调阅系有关教学文件,可以对干扰和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进行批评和制止。

第二十一条系为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委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委员的报酬在系内绩效绩点中计算。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章程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系人才培养管理工作,加强系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系转型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晋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是对系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审议和咨询的专家组织。

第三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依据章程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平、公正地行使权力,保障本系教有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系主任担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人选为本系教授,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审议后,由系主任聘任。

第五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先法法律和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二)具有高级专业术职务,工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一线,熟悉人才培养规律和系部教学基本状况,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有较突出的教学管理业绩;

(三)关心系教学工作,有参与系教学工作的精力,并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决策能力;

第六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具体负责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科研科科长兼任。

第七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决议,免除其委员职务。

(一)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

(三)怠于履行委员职责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委员职责的。

第八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每次换届,新当选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因委员退休或调离本系等出现空缺时,分委员会须按照委员产生办法进行增补。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以下涉及学校教育教学、专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等事项进行研究、指导、审议和咨询;

(一)人才培养规划和重大教学改革政策、措施;

(二)专业设置、规划与建设;

(三)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课程结构设置;

(四)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体系建设;

(五)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六)各类教学改革立项、教学成果奖励、优秀教材奖励等项目的评定和推荐;

(七)实验室和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

(八)教风、学风建设及重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意见;

(九)其他有关教学工作事宜。

第十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召开议事会议时,可根据会议议题由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确定相关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具有旁听权和陈述权,但不具有表决权,其意见可供分委员会决策时参考。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须按时参加会议和相关活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若有紧急事务,经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合书面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主持。

第十三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需要做出决议时,须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且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根据需表决事项性质,表决可采用无记名投票、实名投票以及举手表决等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在审议、评议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有关的事项时,相关委员必须回避。

第十五条对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作出的决议,相关单位或当事人

如有异议,须在七个法定工作日向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请求,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复议。经复议做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成立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位分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根据《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章程》,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席:赵红梅

委员:武玉珍、霍建新、马晓丽、杨艳君、苑丽霞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2021年6月25日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名单

根据《晋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党发【2022】23号)精神,我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换届,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经校党委批准。新一届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

主席:赵红梅

副主席:李璇韩红艳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杨艳君武玉珍郝瑞芳冀爱青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2022年6月25

关于聘任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督导分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为真正发挥学术权力在教学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我系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督导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精神,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督导分委员会委员。

主任:赵红梅

委员:武玉珍、霍建新、马晓丽、杨艳君、苑丽霞

教学督导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由教学科研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2021年6月25日

关于成立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章程》,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赵红梅

委员:武玉珍、霍建新、马晓丽、杨艳君、苑丽霞

2021年6月25日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生上课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

三、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四、公共场合,注意文明用语,注意个人形象。

五、上课前,应在预备铃响之前进入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品,等待教师入班上课。

六、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作好课堂笔记。

七、课堂上提出问题要先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要立正,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八、不在课堂上谈笑,制造噪声,玩弄东西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九、不在课堂上恶意顶撞老师,不故意刁难老师。出入教室要轻声慢步,不拥挤,不打闹。

十、平时按老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老师安排的教学互动活动。

十一、上课时应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吸烟、不吃零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刊、不玩与教学无关的电子产品。

十二、要独立、自觉、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不潦草、不抄袭。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一、学生成绩核定

1.理论课单科成绩:

理论课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包含学生出勤情况、学生的课堂听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以及平时阶段性测试、提问成绩等,占课程总成绩的30%,末考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实验课单科成绩:

实验课成绩由平时成绩、技能考核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包含预习报告、操作和结果报告三部分,预习报告占20%,操作占50%,结果报告占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50%;末考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学生成绩报送

1.任课教师负责在教务系统登录学生成绩。

2.如登录成绩确有差错,由任课教师和系(部)负责人员签字,填写“成绩更改通知单”,报教务部审批后更改。

3.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和系(部)应对考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考试出现异常现象(分数雷同、半数及以上考生不及格、白卷比例偏高等),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4.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如确实证明试卷成绩有误需要更改时,须在原分数中部画两横线以示作废,然后在旁边写上正确分数并签署更改教师姓名。

三、补考

教务部负责补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补考工作安排在新学期的第3或4周,系里统一组织命题、监考、阅卷。

四、成绩红黄预警

不及格课程达到10学分以上15 学分以下的学生实行黄色预警;对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5学分以上的学生实行红色预警。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生考试规则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前五分钟进入考场,作好考试前准备工作,开考半小时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考试证,以备查对。非应试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学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三角板、计算尺、计算器等,书籍、笔记本、资料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内。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如因故必须借用时,须通过监考人员。

四、学生进入考场,要按指定座位(对号或单人、单行、单桌)坐,行与行之间至少间隔一个座位。考试期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座。学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违者以违反考场规则论处。

五、学生在考试开始半小时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不得离开考场;未经主考教师允许擅离考场者,考试未结束前,不得再进入考场,亦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或交换答案。

六、学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共建文明考场。考场内不准吸烟。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

七、学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八、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答完的试卷应将卷面朝下放置。规定时间己到,学生应立即停笔交卷,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不接受考卷,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九、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系里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部备案方可缓考。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以零分计。

十、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期间凡有代考、夹带、传递、抄袭、暗示、交头接耳或偷看他人答卷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责令其退出考场,并严格按《晋中学院关于考试作弊处理的若干规定》进行处理。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保证学习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立合理规范的学习秩序,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平时成绩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课程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保证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平时成绩的计分比例参见教学大纲。

三、平时成绩的组成

平时成绩由学生考勤记录、课堂表现(包括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回答问题、精神面貌等)、平时作业等部分组成,具体组成部分及所占比例,若课程考核大纲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课程考核大纲执行;若课程考核大纲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下述规定执行。

四、平时成绩的评定

1.考勤记录

(1)考勤一般占平时成绩的10%,若学生考勤为全勤,按满分100分计算;(2)迟到、早退、事假、旷课等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

2.平时作业

平时作业一般占平时成绩的30%,按时按次完成且质量较高的给满分100分,未交作业、未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

3.课堂表现

课堂表现一般占平时成绩的20%,课堂主动提问、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回答教师问题等,每次酌情加分;扰乱点到秩序或替他人代到,上课有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吃东西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上课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睡觉或其它影响课堂教学的行为,每次酌情扣分。课堂表现满分按100分计算。

五、平时成绩管理

1.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节课告知学生该门课程成绩的评定方法和要求,包括平时考核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等。

2.平时成绩的评定要客观、公正;任课教师将学生平时成绩如实填入学生考勤册中,并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须有痕迹依据,要真实、准确,平时成绩考核与评定作为教学(考试)检查的重要内容。

3.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全体教师务必认真履行。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告。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关于加强学生课堂学习纪律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职能。课堂教学是开展理论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阵地和基本途径。严明的课堂教学纪律是顺利进行课堂教学活动的基本保障,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内在要求,是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关键。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秩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促进学习风气的转化和优良学风的形成,避免学生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等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的发生,达到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目的,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学第一周,辅导员对所在班级开展“课堂纪律”教育主题班会,要求学生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之事,班委做好每一节课的考勤记录。辅导员对个别违纪学生要进行思想教育,与任课教师交流学生上课情况,严格请假手续,学生违纪情况要向系领导汇报。

二、加强任课教师对课堂纪律管理的责任感。课堂纪律管理是任课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之一,通过课堂考勤与管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正确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促使学生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良好的学风。任课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应注意与学生沟通、交流,密切观察学生接受知识的程度和能力,防止教师只顾自己讲,不顾学生是否听讲,使得课堂纪律松弛涣散,影响授课效果。因此,全系教师必须以此为教学前提,认真负责的进行课堂纪律的教育和管理,以促使优良学风、班风、系风的形成。

三、各班切实维护教室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教室是学生上课、自习的重要场所,学生进入教室后应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打闹。课堂上必须尊重老师,不准顶撞老师,不准无理取闹,做到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课后认真总结复习。

四、学生患病、有事应按照请假程序和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针对学生的请假要做好记录,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学生因特殊原因出现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应及时履行请(补)假手续。旷课学生按照《晋中学院学生手册》严格处理,绝不姑息。

五、各班辅导员深入课堂,随时了解学生考勤情况,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课堂纪律的教育。对于缺旷严重的学生,及时并严肃处理。

六、任课教师可采取随机点名的方式进行抽查,并作好记载。如学生在某门课程的学习中随机点名无故缺席满三次,该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及补考,必须重修重考。

七、学生不得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擅自早退,在同一课程两节标准课时内,提前离开课堂即视为早退。

八、学生应专心听讲,积极配合老师教学活动的开展,避免出现与课堂学习无关或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不得在课堂上进餐、吃零食、嚼口香糖等。学生手机一律关机或调成静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如果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将由任课老师予以没收处理。

生物科学与技术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每位教师明确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形成严谨的教风,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我系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教师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教师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条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坚持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发扬“严谨、求实、敬业、创新”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地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条教师应服从各项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自觉地遵守学校的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四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努力探索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第五条教师应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地、深入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注意因材施教,并以严谨的教风、一丝不苟的精神对待每一堂课和每一个教学环节。

第二章教师任课资格

第六条承担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七条凡新分配的青年教师都必须积极参加岗前培训。专业课教师应当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经教学检查认定或学生集中反映授课质量和效果不好的教师要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改进,经评估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系将令其进修提高,半年后重新试讲,合格后方可任教,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

第三章各教学环节的规范

第九条关于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教材选用及学期授课计划编写的规定

1、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应严格遵循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在各专业教研室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组织有经验的教师编写,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系分管教学系副主任批准执行。对于某些内容更新较快的或新开设的课程,教研室应在开课前提出修改意见或制订出课程教学大纲,经分管教学系副主任批准执行。各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教学大纲由系办公室分别汇编成册。

2、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和安排教学进度。教材的选用应按我校《关于教材印刷和订购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任课教师还需向学生推荐适量的我校图书馆馆藏的教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

3、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查,分管教学系副主任批准后由系办公室备案。实践课程的任课教师按学校实践教学的相关工作规范做好工作。

第十条关于备课与课前准备的规定

教师备课是教学的前提和起点,是各个教学环节的首要环节,教师备课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每节课的教学效果。

1、以教材为基础,以教学大纲为标准,合理处理教材,合理分配课时,按照先后关系搞好课程衔接。

2、教案的形式分:讲稿或讲授提纲,课件、电子教案等,教材变化教案要求重写或在原教案上做出修改后再重新写新教案,教材不变,教案要求每三年重新写出新教案,开新课的教师在开课前至少备出1/3的教学内容方可开课。无教案的教师不准上课 。

3、主讲教师广泛收集有关资料,了解学科最新发展的动态,在结合各自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写出教案.教案的提纲要体现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和整体水平,每一章节要提出具体的上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中要尽量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4、吃透教材,既备自身又备学生,结合课程特点和学生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备课,要重特色,有创新,既注重基本知识的传授,又重视学生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

5、老教师要做好传帮带工作,指导帮助新开课教师和青年教师备好课,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6、教案要求字迹工整,全面完整,每学期由教研室检查一次,作为教学常规管理检查资料记录保存。

7、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讲授,故应经常性地组织集体备课,统一讲授的基本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和课程的考核。

8、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教学挂图、教学仪器等在授课前要逐一检查和落实,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关于课堂授课的规范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各教学环节的主要环节.管理好课堂教学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有其重要的意义。根据《晋中学院教师教学规范》的要求对课堂教学作如下规定:

1、目的要求要明确:每一节都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讲授计划,要让学生明确所学内容在本门课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做到心中有数,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思路清晰:每一节课都要求做到循序渐进、层次分明、合乎逻辑,基本概念和结论准确、清楚,提出问题、阐明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交待得明明白白,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所学知识。

3、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每个单元乃至每门课程,主次要分明,详略适当,重点、难点要讲透讲深,既要注意其先进性、启发性,防止面面俱到,又要注意每节课的信息量要适当,知识面要宽。

4、语言要精练、生动、逻辑性强,板书要简洁、清晰、规范,尽量使用双语教学。

5、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手段现代化,鼓励使用多媒体教学。

6、重视教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既要关心热爱学生,又要严格要求,对旷课累计超过本门课程教学时数1/3的学生或缺作业超过本门课程作业总量1/3的学生,教师有权取消该学生的考试资格。

7、根据本门课程的特点,课堂教学可采取讨论式、辩论式等形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挖掘学生的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8、课堂上要仪表端庄,不接听手机。

9、教师应注重组织教学,注重管理课堂,不定期地做好学生的考勤。课堂纪律的好坏是教学效果和质量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10、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应按晋中学院教务处相关制度办理调(停)课手续。

11、每学期各教研室至少组织一至两次公开教学,教师要坚持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四次以上。

12、学期结束前,教师应认真、及时、如实地进行课程教学总结。

第十二条关于作业和辅导答疑的规定

1、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布置足量的作业,作业形式不限,但必须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课堂上所学内容,有利于加强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2、作业批改原则上全批全改,理论性强,班容量大的情况下也可减少批改量,但一次不得少于1/3,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批改时要求把错的地方改过来或指导学生改正或加批语,批语要用真诚的激励性语言如实地对学生作业情况予以评价,共性的问题要集体辅导,批改要在记分册上有记载,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3、要教育学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不能抄袭,,任课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平时成绩不及格对待,严重的取消正常的考试资格。

4、定时辅导答疑,每学期至少两次,任课教师和学生共同商定时间、地点、辅导次数、答疑内容要有简单记载,以便教研室检查,学期末上报系里保存。

5、辅导答疑中教师应注意学习方法、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有计划、有目标、分层次地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要特别注重优秀学生的培养和差等生的转化。

第十三条关于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的规定

1、所有教学计划内开设的课程都应该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由本系自行安排,提前一周进行,报教务处备案。

2、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方式对本门课程进行考核,考试以闭卷方式为主,考查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撰写学期论文等方式。

3、教师命题要按照《晋中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院字[2008]53号)拟出A、B两份平行等价试卷及标准答案。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一定比例的应用性知识能力的考题。

4、各专业同一年级同一门课程,应由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各专业主干课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已经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采用试题库进行考试,同一份试题三年内要避免重复使用。考题均应经相关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由教学系主任或教学系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5、学生在复习备考期间,教师不得以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等方式暗示考试内容或泄露考题。

6、监考教师应该严格按照《晋中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院字[2008]53号)中考场组织和质量监控的规定执行考试纪律。考试舞弊现象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教学系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装订、评阅以及成绩的登记、报回、公布、复查、评价应严格按照《晋中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院字[2008]53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综合训练和科研方法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有重要意义。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3-8人。

3、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兴趣、特长确定,选题既要符合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内容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又要密切联系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指导教师应引导学生在实验、实践、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4、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晋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试行)》(毕业论文[2006]第5号)有关规定,认真审定学生的选题,做好开题工作;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对学生进行科研方法和学术品德的教育;要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十五条 关于实践教学的规定

1、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相关但又独立于理论教学的教学环节,对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培养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见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

2、教师应根据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学计划,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

3、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目标,制定实习大纲或实习方案,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形式、方法、地点、经费预算等。

4、实习前,指导教师应先到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做好准备工作。实习中,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等,要根据实习计划,认真组织好各种实习活动,并及时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活动。同时,要注意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及时向实习单位通报情况,接受实习单位的领导,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5、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写出完整的实习总结报告。

6、在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中,教师应指导学生客观分析社会现象,增长阅历,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第十六条 教师违反本规范的要求和规定的,按《晋中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生物科学与技术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检查和评估,全面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我系实行系教学指导小组听课、评课及学生评教评课制度。

一、系教学指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组成,其职责是对全系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二、建立听课制度,教学指导小组每学期要组织全系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刚分配或调入我系的教师进行听课、评课。鼓励教师互相听课,青年教师听老教师的课,准备开新课的教师无偿跟主讲教师听课等等,通过听课评课,互相取长补短,查漏补缺,使我系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台阶上。

三、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课堂教学观摩,每学期至少一次。

四、每学期中期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四方面进行评教。具体方法是由系主任或教学系副主任按一定比例随机选定学生代表进行座谈,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可以当场做出解释说明或提出可能解决的办法。

五、系教学指导小组根据听课成绩、学生评课成绩,全面考查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情况,并作为排课、评聘先进分子、优秀教师和参加各种技能竞赛的依据。对个别学生意见较多的教师进行帮助、鼓励,提出具体的整体要求,使他们尽快能胜任本职工作。

生物科学与技术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制度是稳定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制度。为使我系教学检查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教学检查分为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三个阶段及日常教学检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教学检查组织领导,建立系教学检查领导组。

系教学检查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系教学检查组:由系主任、教学系副主任、科研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成,且系主任担任组长。

教学检查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本系的期初、期中、期末和日常教学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的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贯彻执行情况。

二、教学检查内容

1. 学期初教学检查

(1)检查课程表、教学任课书、教学进程表、教学日历是否齐全,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任务落实情况。

(2)检查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师的备课、教案、讲稿、学期授课计划编写情况,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大纲及指导书是否齐全规范。

2. 学期中教学检查

(1)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教学进度是否符合学期授课计划(教学日历)。

(2)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是否规范,备课是否认真,重点突破,辅导答疑是否按时耐心,批改作业是否及时认真等。

(3)检查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等大纲、指导书及资料准备是否齐全、实习地点、实习时间是否保证,及实施情况。指导教师是否到位。

(4)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5)根据系制定的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 学期末教学检查

(1)检查任课教师的期末考试(考查)试卷命题、考试、批阅和成绩登录工作及对试题分析。

(2)检查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3)检查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

(4)检查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

(5)检查本学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检查方式

1. 在系主任的领导下,以教研室为单位,在组织教师自查、互查的基础上,由教研室主任对教师进行检查,系主任进行抽查。

2. 采取听课检查课堂教学情况,由各教研要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互相听课,互相评议,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共同提高。

3. 深入实验室、实习现场检查实习完成情况及质量。

4. 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成绩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听取学生对系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5. 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后,要求教师写出个人小结,教研室写出书面总结,并提出教学质量分析意见。

6. 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先进事迹要给予表彰。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系办公室应及时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并写出教学检查总结,以“简报”的形式向全系通报教学检查情况,对于检查出的教学事故和教学违纪情况要按系有关规定处理。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为激励我系教师不断进取,提升教师队伍的教学创新能力,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晋中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字[2008]97号)文件精神,决定组建教学团队,为做好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法。

一、建设目标

以建设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团队为对象,以建设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国家级与省级教改项目、教学名师为目标,积极培育优秀教学团队,依靠团队协作的整体效应,打造优秀教学团队。

二、评选范围

以我系教研室为依托,以相同课程、系列课程为建设平台,组建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可以打破教研室,实行跨学科组合。

三、评选条件及职责

(一)评选条件

1.团队组成。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教育教学方面有较多成果,团队成员均承担本团队的一线教学任务。

2.带头人。在职副教授以上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系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本学科现状,追踪学科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

4.团队成员。担任本科教学工作,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主讲本科课程3年以上,完整主讲过团队系列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中的1 门课程;教学工作考评优秀;近三年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善于团结他人一起工作。一个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职责

1.带头人职责

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在系领导下,领衔主持本团队所属系列课程的建设与改革,力争在建设期间获得校级精品课程。负责规划和组织本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建设期内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以上,每年至少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 篇。定期组织开展本课程的教学研讨、观摩和交流活动,每学期至少主持1次教学观摩课,指导性听课不少于4 学时。

2.成员职责

积极参与所承担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参与课程、教材建设的相关工作。在建设期内至少参加1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公开发表1篇以上教学改革论文。每学年每名学员至少承担1 门本团队所属专业课程或基础课程;坚持参加团队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每学期同行听课不少于4学时。

四、组织与管理

1.根据我系的课程建设需要,积极组建进行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2.系级教学团队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相结合的分阶段管理方式,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完成后,系教学质量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

3.积极鼓励教学团队采取措施进行建设,并作出成绩,为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创建本科教学优秀成果作出贡献。

4.团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授权团队带头人与团队成员签订工作协议。对不能履行职责、不能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团队成员,带头人有权解除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工作协议,对团队成员作出调整。

5.校级或省级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从系级优秀教学团队中产生。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课程建设五年规划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宗旨;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加强课程建设规划,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系整体教学水平。

二、课程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学科和专业发展要求,为了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着力进行课程基本建设,我系课程建设分为合格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三个层次,以合格课程建设为起点,重点课程建设为基础,一流课程建设为品牌,调整课程结构体系,科学设置课程模块,形成与培养现代化高素质人才相适应的整体优化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课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具体目标

1.课程基本建设。修订每门课程教学大纲,强化课程教学管理,使所有课程达到合格目标。

2.重点课程建设。通过5 年的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各专业课程设置,力争 5 年内将各专业现有的专业必修课程分期分批进行评估,争取建成 5 至 10 门校级优秀课程。

3.一流课程建设。在系级重点建设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导向、激励等措施,力争5年内将2至3门课程建成校级一流课程,将1至2门课程建成省级一流课程。

4.培育特色课程。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培育、开设1-2门特色课程,并给予大力扶持,为申报校级和省级一流课程作好准备。

5.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加强实践基地、实习基地建设,巩固和建设15个左右长期、稳定的校内外教育教学实践实习基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

三、课程建设标准

(一)合格课程标准

1、有符合本课程教学目标的教学大纲;

2、授课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符合岗位资格(具有教师资格证,新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

3、选用公开出版的高质量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安排合理;

4、授课教师能严格完成备课、上课、辅导、作业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

5、教学资料齐备(有符合本课程教学目标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考核办法,严格规范考试(或考查)过程;

6、教学效果较好,学生比较满意。

(二)重点课程标准

1、课程须通过系级合格评估,且开设三年以上;

2、具有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有教授为本科生上课,40岁以下青年教师100%具有研究生学历;

3、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选用公认水平较高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和公开出版的特色教材、高质量的电子教材。

4、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进行3轮(含3轮)以上教学过程的整合,注重教学研究;注意吸收本学科领域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理念,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

5、有多媒体课件和网络教学课件;

6、教学资料保存完整、规范;

7、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

(三)精品课程标准

1、学时数多、学生受益面大,基础较好的专业主干课和基础课。

2、课程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主讲,并具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

3、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鼓励精品课程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上网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从而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

4、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在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中成效显著,形成自己的课程特色,鼓励主讲教师自编符合自己特色和需要的教材。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进行3轮(含3轮)以上教学过程的整合,注重教学研究;注意吸收本学科领域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理念,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

5、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6、课程考核管理严格、规范,有高质量的试题库和合理的评分标准。

7、授课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接受本科生参加自己的科研活动。

8、教学效果优秀,学生非常满意。

五、建设措施

1、加强课程建设的领导。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课程建设的意义与作用,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了解课程建设情况。明确建设方向、建设内容、完成条件、所需时间等。定期召开课程建设工作会议,及时提出处理和解决课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突出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和建设一支教学和学术水平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队伍是做好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每门建设课程均要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有培养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计划和措施。积极鼓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主持承担课程建设任务,全面负责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和学风、教风、师德建设。通过课程进修、培训、参加教学研讨会、校内外教学交流、组织课程教学研讨小组、个别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2、分级建设,责任到人。充分发挥专业、教研室、教师三方面积极性,依靠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育技术岗位人员的三结合,明确职责,分级建设,落实到教研室,教研室将责任分解到个人。教研室要有计划经常开展教研活动,定期进行,把教研活动常规化。

3、认真做好课程建设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建立课程评估制度。课程评估由系组织,定期进行。系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教务部提出评估申请,由学校对各申报课程进行评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每次评出的优秀课程,给予有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以一定的奖励,优秀课程的骨干教师应在评奖、评优、晋职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不合格课程,限期一年整改,次年由专家再次评估验收,直至评估合格。

4、加大经费投入,保证课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在经费投入上系要保证一般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着重支持重点课程建设、大力扶持特色课程。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一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系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晋中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字[2008]9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一流课程建设目标

加快一流课程建设的步伐。在今后三年内,以专业主干课为主要建设对象,采取“重点建设课程”与“系级一流课程”形成梯队,逐级滚动建设的办法,力争建设2门以上校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逐步完善系课程建设制度,形成与专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有利于系课程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机制。

二、一流课程建设内容

1.教学队伍建设。系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强,副教授以上的教师,要通过一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系级一流课程在本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模块课程”或“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一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要较好地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一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

4.教材建设。要选用国家级优质教材,一流课程主讲教师也可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

5.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同时,高度重视实验、见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教育教学能力与创新能力。一流课程教师要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为专业课;

(2)申报课程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3)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且不少于3人的教师队伍。

(4)有可供上网的有关教学大纲、教案、习题、教学指导书等基础素材。

四、运行管理与检查评估

(1)教学副主任对全系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规划,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确定系课程建设方向和重点,制定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及标准;负责课程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各种必要的条件;负责课程检查、验收等。

(2)系里根据专业的特点,在课程组建设的基础上,教研室主任配合教学副主任确认本教研室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协助课程负责人进行系级一流课程的建设。

(3)校级一流课程建设两年一个周期,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每年提交项目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通过两年建设,申请评估验收,课程负责人负责向系提供相关材料。经检查合格者,推荐参加校级一流课程的评选,检查不合格者督促改进。

五、奖励

(1)确定为“系重点建设课程”的课程,系将加大建设力度,优先考虑确定其为“系级一流课程”;已定为“系级一流课程”的课程,系将推荐参加校级一流课程的评选。

(2)对于承担一流课程建设任务的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晋职、教学名师评优等方面,系将予以优先考虑。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听课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全系形成重视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管理的良好风气,根据《晋中学院听课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06〕88号)及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听课管理暂行办法。

一、听课要求

(一)教学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教学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系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研室主任不少于5次。

(二)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二、听课范围

听课范围为本系开设的所有课程,重点是新开设的课程、学生评价等级较低的课程以及中青年教师和外聘教师讲授的课程。

三、听课管理

(一)听课活动由系办公室组织。

(二)听课人员每次听课都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根据《晋中学院授课评价项目及标准》(附于听课记录本末页)进行评价。

(三)学期末,系办公室负责检查教师的《本科教育工作笔记》,整理汇总听课情况。

(四)系各级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应严格执行听

课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系办公室要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书面整理、总结。

四、对听课反馈信息的处理

系办公室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全系听课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存档或报送相关领导。根据反馈信息的具体内容,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属于系办公室职能范围或需要系办公室牵头解决的,由系办公室及时解决。系办公室职能范围以外的事项,上报系督导组研究解决。

(二)涉及对教师授课意见和建议的,及时向相关教师所在的教研室负责人反馈,由教研室负责人与教师交流沟通后,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予以落实。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综合训练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毕业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教育科学与技术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选题和开题

第三条选题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是保证毕业论文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业性。论文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立意过大。

(二)创新性。论文选题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知识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和理论思想创新。

(三)实践性。论文题目应尽可能结合顶岗支教、社会实践,体现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可行性。论文题目应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

(五)稳定性。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如确因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对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可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第四条选题方式

(一)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教师召开毕业论文选题论证会。

由专业教师向学生讲解毕业论文选题的体裁、题目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

(二)专业教师确定选题范围,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根据兴趣自己拟定选题,在拟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三)鼓励学生结合顶岗支教所积累的实践知识,拟定毕业论文题目。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科研创新课题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第五条开题

严谨开题是做好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基础。学生在开题前应广泛收集与自己论文题目有关的资料,了解学术理论界对该问题的研究状况及深度,避免重复基础性工作,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学生应填写《晋中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经指导教师同意,通过开题答辩后,方可撰写毕业论文。

第三章撰写、指导和评阅

第七条论文撰写格式

论文撰写格式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学生应严格按照《晋中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二)的要求撰写论文。

第八条论文字数

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字。

第九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的教学人员担任。

第十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了解学术界的研究现状。

(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注重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四)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检查、答疑应不少于三次。

(五)根据指导情况填写《晋中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第十一条论文评阅、评语

指导教师负责论文评阅,并题写评语。对评语的要求如下:

(一)评语应有针对性、具体,忌概念化、公式化。论文评语应涉及以下内容: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论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能否理论联系实际;毕业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学生所表现出的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的情况;关于论文的论点、论据、论证的评价;论文的结构、格式评价。

(二)评语既要肯定好的方面,也应指出不足之处;

(三)评语内容与论文最后评阅等级应基本相符;

第十二条论文评阅等级

论文评阅实行五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各等级的参照标准如下:

(一)优秀: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翔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通达,能理论联系实际,且有一定创见。

(二)良好: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资料较为翔实,结构较为严谨,条理清楚,文字通达,能理论联系实际。

(三)中等:论点明确,论证有据,能理论联系实际,但在结构、条理、文字表达等方面有一定缺陷。

(四)及格:论点比较明确,无原则性错误,但论据不够丰富,论证欠充分,在结构、条理、文字表达等方面有明显的缺陷。(五)不及格:论点模糊,论证不足,有原则性错误;逻辑混乱,内容空洞;或有大段抄袭他人著作的情况;或由他人代为撰写。

第十三条论文撰写中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要以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态度完成毕业论文,应该做到:

(一)明确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对于提高自身思想品德、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意义;

(二)尊重指导教师,主动接受导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导师汇报毕业论文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按时完成毕业论文;

(三)端正学风,诚信做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应独立完成论文撰写中各环节的工作。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毕业论文。

第四章答辩

第十四条答辩的范围

所有本科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成绩为论文的最终成绩。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其论文成绩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答辩的组织

根据本系毕业生毕业论文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组成若干系级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4 名成员组成。答辩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

第十六条答辩程序

(一)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

(二)答辩人报告论文写作目的,论文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时间一般为5分钟左右;

(三)答辩小组成员向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就答辩小组成员所提问题作解答准备,准备时可查阅有关资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答辩人进行答辩。答辩小组成员可随时插问,还可考查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人应即席回答。

(五)由答辩小组成员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论文答辩评定标准确定论文等级,形成论文答辩书,答辩结束。

(六)系还应安排人员做好答辩记录。

第十七条毕业论文成绩以答辩小组确定的等级为准。

第十八条论文总结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系应及时对本届学生的论文质量和系论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学生选题、教师指导、论文总体质量、答辩、论文组织管理等方面。系还应对论文各等级所占比例进行统计。

第六章成绩收交和保管

第十九条论文收交

指导教师应于第八学期第十一周内完成评阅工作,并将成绩交系教学秘书汇总登记。答辩小组应及时将经答辩确认的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小组组长签字后交给系教学秘书。

第二十条论文保管

毕业论文存档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论文初稿、二稿、三稿,和晋中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的写作格式参照晋中学院论文格式要求。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负责解释。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关于毕业论文管理职责的划分

一、系教学科研科工作职责

1、及时向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或答辩小组传达学校教务部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文件和指示精神。

2、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报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资格迸行审查;向教务部上报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指导教师和学生人数以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4、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工作计划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表格上交毕业论文三个阶段的检查结果,负责归档。

5、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6、将系毕业论文评优结果及学生毕业论文总成绩、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二、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制订本系毕业论文的工作目标。

2、组织修订毕业论文教学大纲。

3、负责组织召开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动员大会。

4、审订指导教师资格,确定指导教师名单。

5、负责督促本系毕业论文三个阶段的检查工作,组织本系

学术小组对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分阶段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毕业论文工作中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工作。

6、确定答辩小组组长,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将毕业论文成绩结果交教学办备案。

7、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资料

8、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交教务部备案。

三、答辩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小组内学生的课题内容,准备答辩提出的问题。

2、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

3、评定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向答辩委员会汇报答辩情况。四、答辩委员会职责

1、制订本系答辩程序和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2、聘请毕业论文评阅教师,组织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及评定意见。

3、指导全系答辩小组的工作,协调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4、审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和评语,综合平衡和归档成绩比例(一般各档成绩比例为:优秀10—20%,良好20—30%,中等50—60%,及格8—10%,不及格小于1%,若整体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较高,可适当提高优秀、良好档次,但不得突破十个百分点)。

5、评选优秀毕业论文,组织优秀生按学校评优要求准备上报材料,交教学办备案。

五、指导教师职责

1、选择课题,拟定课题任务书,编写方案,制订指导计划。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课题任务书,提出论文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为确保指导质量,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学生数应控制在10 人以内。

3、从德、智、体各方面关心学生成长,采取多种方式考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每周指导时间应根据课题内容、工作量和进度、学生需要而定。对毕业论文各个环节要有跟踪指导、检查的记录及改进措施,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全者,系将视情况扣除相应工作量,情节严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4、指导并做好学生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批阅工作。在各个阶段对未按时间、按质量完成的学生应酌情扣分;

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并写出评语;

6、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7、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填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报告书,整理有关资料归档。(要填写完整,按规定时间交指导手册)。

六、评阅教师职责

1、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成果;

2、按照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给每个学生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

3、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4、参与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关于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一、资格审查

论文答辩小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对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迸行答辩资格审查。

二、组织准备

1、为毕业论文答辩的顺利进行必要的前期物质准备。

2、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段及地点由教学办统一安排,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确定,并通知指导教师及学生。师生应按时出席论文答辩。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资料,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答辩时向学生提出的问题视同考试试卷,应绝对保密),为答辩作好准备。

2、答辩开始,学生首先陈述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约二十分钟,但不少于十五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学生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课题目的和意义。

2)研究内容概述。

3)试验的技术路线及主要方法。

4)研究的结果与结论。

3、学生陈述自己的毕业论文后,随即进行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提问不得少于十分钟),每个问题应及时答辩,以便于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所做课题的真实性。

4、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数不得少于三个。提问内容应较好地结合课题,也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毕业论文过程中带普遍性的难点问题;

3)综合性基础知识;

4)非课题内容但课题涉及的专业知识;

5)根据需要提出考核学生在某方面能力的即兴问答题。

四、成绩评定

1、答辩过程中,各组秘书应做好详细的答辩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评定学生成绩时,该生的指导教师应回避。

2、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应将学生的答辩成绩以及《毕业论文答辩记录》填写完整后,交回教学办。

3、根据答辩评分标准评出20%的优秀论文。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实习管理办法

实习是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的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形式,有利于学生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也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培养和个性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实习管理,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实习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学生应通过实习,巩固己学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操作技能,培养动手和交际能力;同时深入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情,开阔视野,培养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实习种类的划分

(一)按内容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综合实习。

1.认识实习(含教育见习):在讲授专业课之前,使学生深入专业对口单位进行参观、学习,联系实际进行专业范围、专业目标、专业思想的教育。同时,了解该单位的生产、管理流程或教育教学过程,对其主要性质、机构设置、人员分工等概况有一个感性认识,为学好专业知识创造条件。认识实习时间不超过1 周。

2.专业实习(含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到专业对口单位,深入经济、教育、生产、管理的现场,到一定的工序或岗位上进行实习劳动,把所学理论知识同教学、生产、管理、设计、科研等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使之进一步加深、巩固和提高,并从实习劳动中获得实践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实习时间为1-8周。

3.毕业综合实习:一般安排在专业课程结束或基本结束之后,通过上岗实习,进一步认识本专业的工作范围、性质、职责、程序、方法,为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同时,要为即将开始的毕业设计(或论文)搜集所需的实践资料。毕业综合实习时间为8-18周。

(二)按方式划分包括: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

1.集中实习:以班级或混合编队方式集中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带队资任教师随队讲行指导。

2.分散实习:采用“开放式”实习方式,由学生按实习大纲要求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在确认有条件实习的前提下,委派一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担任该学生的指导工作并安排其实习。

二、实习计划

第三条根据所设专业的特点,确定各专业的实习类型、实习内容和实习次数。各种类型的实习可结合进行。我系安排实习时要注意与前后课程之间的衔接以及同其它教学环节的配合。

第四条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实习,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由于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实习时间的,须到教务处办理相应的异动手续。实习原则上不安排在假期进行。

第五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编制各类实习大纲,实习大纲经我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对实习方法、实习内容进行改革,使实习工作适应人才培养目标及当前形势,确保实习质量。

三、实习组织

第七条成立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教学系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各类实习工作,并明确各自责任,妥善安排好各类实习的指导教师,确保实习质量,及时对学生的各类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实习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并熟悉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和落实实习单

位接收实习生的后勤准备工作。落实经费、交通等事项。

(二)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和指导,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要求。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宣布实习纪律等。

(四)切实做好安全教育与保障工作,避免因疏忽带来的伤害事件。实习前要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

第十条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带队负责人应当及时写出实习情况总结,交由我系备存。我系应在每年6月将本学年实习情况年度总结交教务部实践科备案。

第十一条实习指导教师是保证实习教学任务顺利完成的主导力量,我系须选派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教师担任此项工作。实习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健康及安全。

第十二条确保学生安全的基础上确定实习指导教师人数。实习指导带队负责人由实习指导教师兼任。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少于40人,毕业综合实习(集中实习)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多于20 人。

四、实习的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十三条凡我系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实习。

第十四条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实习鉴定表,撰写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

第十五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以及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政治思想表现、遵守纪律情况和劳动态度等情况并结合实习单位评价,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以五级记分综合评定成绩(≥90分为优秀、≥80分为良好、≥70分为中等、≥60分为及格和<60不及格,其中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或赛讲成绩权重占40%,实习单位评价权重占30%,政治表现等占30%),并给出相应的评语。

第十六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及格。

(一)实习期间表现差,没有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不按时交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或实习报告和实习作业不认真且有明显错误。

(二)因病因事缺席累计时间达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三)无故缺勤累计两天及以上者。

(四)在实习期间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规定的,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者。

第十七条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未获得实习学分者,应按《晋中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年学分制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补修或重修。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师范生实践技能训练管理办法

依据《晋中学院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0〕25号)的文件要求及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系师范生实践技能训练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生物科学专业学生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对生物科学专业在校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引导学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促进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为学生毕业后胜任教师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教师职业技能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的形成以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为中介,在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践性原则。

教师职业技能的培养以实践活动为中介,要注重在培养过程中加强技能训练和实践活动。

2.全面培养的原则。

教师职业技能是一种有许多子系统构成的特殊技能,各构成要素紧密相关,培养与训练必须考虑技能的各个要素,全面培养。

3.因材施教与突出重点的原则。

不同年级的师范生有其各自的特殊性,要根据年级和个体的差异,重点地进行培养与训练。

4.教师教育类课程贯穿全程原则。

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等教师教育类基础课程的讲授训练,彻于整个培养过程。

三、阶段训练目标与主要内容

1.一年级学生阶段训练目标与主要内容

具体目标:形成基本的教学操作技能及良好的专业思想。

主要内容:从职业教育入手,开展专业成才教育;结合课程学习,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重点开展“三笔字”书写技能、口语与文字表达技能等的训练;组织开展艺术与体育活动,培养个性化技能;组织学生参观、熟悉中小学校。

2.二年级学生阶段训练目标与主要内容

具体目标:教学基本技能培养进一步深化,并形成初步的教学认知技能,教学设计技能,教学实验技能,生物科学相关技能应得到明显提高。

主要内容:结合心理学等课程学习,进行班级管理技能等方面的训练;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学生活动,培养学生的亲和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组织、管理、协调技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学生体验和感受中学教师的现实生活和教育教学现状,了解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现状和趋势。

3.三年级学生阶段训练目标与主要内容

具体目标:教学认知技能、教学设计技能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技能得以提高,具有一定的教学反思技能和研究技能。

主要内容:组织演讲、作文、黑板报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表达技能和图文设计能力;有选择性地要求学生撰写有关课程论文或进行课程设计;开展系列论坛;开展说课、评课、课件制作、板书设计、编写教案、文献检索等训练;精细组织安排教育实习工作,通过“顶岗实习”等方式使学生在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与研究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

4.四年级学生阶段训练目标与主要内容

具体目标:教师教育职业技能得以全面提高,树立起优良的专业品质,能适应新课程标准下的中小学教学与管理工作。

主要内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验或主持科学研究项目,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教学和教育理论的学习;培养学生对教学情境、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文件等的分析与判断能力、研究与创新技能;合理安排教育见习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教学观摩;选拔优秀学生与实习基地的优秀教师结对,开展“拜师学教”活动;做好教育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基本技能人人过关。进一步深化专业思想教育;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教学研究能力;进一步加强说课、评课、教案编写、课件制作与教学技能的培养,以适应新课程标准下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

为全面提高我系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晋中学院关于全面推进课堂教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系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我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第二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对顺利完成课堂教学负有主要责任,要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加强课堂组织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第三条学生是受教育者,应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尊敬教师,与教师密切配合(合作),积极思考、努力学习,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第二章教师课堂教学职责

第四条严把任课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关。安排任课教师时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将思想政治要求作为任课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聘请外籍教师担任任课教师的程序,将遵守我国法律规定和课堂教学纪律等要求纳入聘用合同内容。

第五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执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纳入师德师德评价内容,将师德考核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

第六条加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全员培训制度,创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模式。

第三章教材管理

第七条根据《晋中学院教材管理规定》,按照教师推荐、系部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四个步骤规范教材选用程序。

第八条加强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加大审核力度,未经报批级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一律不得擅自预订、发放和使用。

第九条鼓励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坚决抵制传播错误观点的教材进入课堂,公共基础必修课以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

第四章课堂教学纪律

第十条教师要按照课程时间安排,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组织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应当正确严谨、容量适当、突出重点,及时跟踪学术研究和科学发展前沿动态,将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其他具体要求见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阵地的功能,对标课程思政教育目标,深入发掘所授课程的育人资源,在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过程中强化价值观的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把实现民族复兴的理想和责任融入课堂教学之中,教育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

第十二条教师开展课堂教学要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于课程教学要求,严谨、认真的研究讲授知识、提出观点。课程教学活动中不得有违反宪法,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等下列言行: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违反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

(三)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

(四)传播宗教、迷信思想;

(五)大量与教学无关的言行。

第十三条教师要按照课程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不得缺课、停课,无特殊原因,不得调课或更换教师。如确需调课或更换教师,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事先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教师上课时,应当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教态自然大方;站立授课(身体原因除外),用普通话教学(外文授课除外);不得在课堂上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在课堂上推销商品或从事商业活动;非教学需要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第十五条教师要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应当对缺勤、迟到、早退、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的学生及时劝诫、批评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得打骂或侮辱学生。发现学生违规违纪,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章学生课堂纪律要求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勤学修德,自觉遵守下列纪律要求:

(一)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堂学习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二)进入教室应着装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背心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不得携带早点、零食等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情。

(三)上课期间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勤做笔记,主动思考,积极参与教学互动,不得在课堂上睡觉、吃东西或做其他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进出课堂。

(四)按教师的要求,科学合理进行预习和复习,认真完成作业;不得代替他人听课,不得请他人代自己上课。

(五)学期末,应按照教学评价要求,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和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六)如对教师课堂教学有意见,可直接与教师进行沟通,也可以向系里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学生不得以提意见或建议为理由对教师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和语言攻击。

(七)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不抄袭、不作弊,不剽窃;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对外传播教师教学内容。

(八)爱护各类教学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及损坏,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六章课堂教学质量检测

第十六条建立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常态监测机制,不断完善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第十七条建立听课评价机制,系部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深入课堂听课。

第十八条建立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教师自我评价和领导、专家评价相结合,教师同行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法,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业绩考核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中对教师和学生的相关纪律要求同样适用于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教学事故的,由教学管理部门依据《晋中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违反本规定依据《晋中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晋中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文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与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课程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我系课程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我系所开课程建成合格课程,并逐步建成校、省级优质课程,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课程建设意义和目的

1、我系设置的课程及相应教学环节是系课程的主体。课程的质量及水平是我系师资水平、教学过程、学生质量、教学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因此课程建设是我系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2、课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更好地适应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讲授、辅导、实验、考试以及教书育人是完成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讲授质量、改善教学手段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也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使我系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建设有一定基础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以适应本系课程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建设的类型及建设内容

按照制订的课程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组织建设。

1、申报课程的基本条件

(1)教学文件齐备。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有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如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实验、课程设计、教育教学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有计划地进行质疑、答疑、习题课及计算机操作等。

(2)有一支较强的师资队伍。主讲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辅导教师认真负责,安心本职工作。有结构较合理的稳定的教学梯队,有长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3)考核手段科学。有符合课程要求和特点,能客观反应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的考核方法。

2、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

(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2)教学方法的改革

(3)教学手段的改革

(4)实验教学的改革

(5)试题库的研制及使用

(6)教材的编制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附件: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2021年11月10日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我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晋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结合我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毕业论文(设计)目的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学生生物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加强学生的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培养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三、毕业论文(设计)具有学术论文性质,应能表明学生在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或提出的新见解,是作者的科研能力与学识水平的标志。毕业论文(设计)具有学术论文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应当按照学术论文的要求和格式进行撰写和排版。

四、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写作中,要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充分体现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要特别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注意提高其科研能力,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

一、组织保障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系教学副主任、系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及答辩组长组成,主要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保障,组织、协调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指导与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学副主任统一协调、指导与管理。

二、主要职责与要求

(一)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

1、贯彻落实系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组织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的动员工作,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科研教育、纪律教育等工作。

3、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 发现并及时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教学副主任职责

1、贯彻落实晋中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2、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组织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管理水平。

4、审核、检查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执行情况。

5、组织完成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6、指导、组织教学秘书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落实各学年毕业论文(设计)计划,组织安排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2)收集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三)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1、贯彻落实系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制(修)订毕业论文(设计)培养方案与大纲,落实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任务。

3、组织指导教师命题和题目论证工作。

4、定期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 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5、组织对学生进行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方法、格式和注意事项的讲座。

6、协助教学副主任完成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四)答辩组长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

2、贯彻落实晋中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3、组织完成本小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写好答辩评定评语,评语客观、中肯,真实反映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答辩中的水平、能力。

(五)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具有讲师( 含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含硕士) 以上学位。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优势,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4-6人,教授、博士一般不超过 8 人;

2、根据课题情况、选题原则确定课题,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专题研究、论文(设计)撰写、论文装订、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并对以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向学生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写作或研究方法,为学生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写作提纲,并认真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写作提纲中所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的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4、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进度,及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掌握学生实验室工作的情况。

5、指导和督促学生独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应用价值等实事求是的做出书面评价。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有抄袭行为,认真履行毕业论文(设计)承诺书。

6、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系归档。

(六)学生

1、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学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特殊情况须向系提出申请。

2、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尊敬老师,团结合作,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

3、主动定期(每周1-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

4、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安全规范操作,厉行节约,爱护仪器设备,如实认真填写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实验室开放性实验记录表。

5、申请、批准、接受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拟定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完成开题报告、方案论证等工作,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报系审定同意。

6、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毕业专题研究,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做好记录,及时总结。

7、在导师指导下按系要求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凡涉及机密的课题内容,须尊重所在单位领导和导师的意见,不得泄密。

8、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PDF格式)。并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三章时间安排

根据晋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安排,时间一般为16-18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可提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直接申请答辩。

一、毕业学年第一学期工作安排

1、11月上旬,系里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明确人员职责及要求,系公布指导教师及课题研究方向,学生选择指导教师,院系协调、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命题及题目论证工作。

2、12月份,二级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审定工作。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设计路线,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计划安排,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完成开题报告、方案论证工作。

二、毕业学年第二学期工作安排

1、3月份,指导教师与学生依据设计方案和开题报告,全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4月中旬,组织进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

中期检查表,检查结果存档。

3、5月上旬,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依据实验结果,整理、统计、分析,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

4、5月底组织答辩,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自查、评优,材料归档工作。

第四章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与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经过选题、收集资料、进行科学实验(调研)、编写论文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定稿等几个阶段,要求指导教师与学生经常进行交流,加强指导,逐个层次地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基础性训练,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其学术研究的素养和进行创新能力的训练。

一、选题

(一)命题、选题原则与要求1、命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一定的学术、科研水平,符合社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难易适当。理工科90%以上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与教师科研、企业生产相结合。同一专业相继两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或内容每学年更新率不低于40%。学生自主命题有严格的审核程序,并有相应记录。

2、选题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选题要体现多样性、创新性原则,以满足学生不同学科知识与技能综合运用和科学研究系统训练。

3、选题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的较为复杂的课题,要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4、课题要确保“一人一题”,但也可就同一课题形成团队,参加合作的学生必须明确各人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开题论证确定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一般不再变更。

(二)题目来源

1、结合教师科学研究(包括纵向、横向)课题,也可以是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子课题。

2、结合生产实践或生产中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的课题。

3、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符合专业业务培养要求,因材施教、有利于提高学生业务水平和能力的并经系批准的自拟课题。

二、文献检索

要求学生全面检索有关专题研究的文献资料,了解研究进展,保证研究的独创性。指导教师在学生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调研)的过程中应对学生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书目和实验条件。

三、专题研究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设计研究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处理资料信息,正确分析、总结研究结果等,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由学生独立完成,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并签订独创承诺书。

(一)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应立题依据充分,设计合理,方法正确,资料翔实,数据可靠,分析讨论充分,结果正确;论文(设计)书写结构缜密,层次分明,格式规范,图表清晰,文字流畅。

2、实验性论文(设计)字数一般在 5000-8000字,非实验性论文(设计)字数一般在 8000-10000字。

(二)内容要求

1、题目:应简洁、明确、概括性强,字数不超过 20个字。

2、目录:目录应包括前言、正文(材料与方法、结果与分析、讨论与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其中正文原则上要列出二级目录并应标明页码。

3、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性,语言精练、明确,同时有中、英文对照。

4、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同时有中、英文对照。

5、前言主要说明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文字应简明扼要;主体部分包括材料与方法、结果与分析、讨论与结论等。应注重对研究结果进行充分的分析讨论,以体现作者较高分析问题能力和学术水平。

6、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放在当页页脚)。

7、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所参考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实验性论文(设计)一般要求15篇以上,非研究性论文一般要求20篇以上),其中包含有至少2篇英文文献,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8、致谢:简述自己撰写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9、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附于致谢之后。

(三)其他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中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专业符号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文字:论文中汉字应采用《简化汉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并符合国家语言委员会制定的规范要求。

2、表格:论文的表格应有表号、表名,表号可以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

表号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表格的结构应简洁,采用三线表形式。表格中各栏都应标注量和相应的单位。表格内数字须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值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和其它类似用词,应一一重新标注。表名和表号置于

表格上方中间位置。

3、图表:插图表要有图表号、图表名,图表号连续编序,不得重复或跳跃。

4、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间和各种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2008 年不能写成 08 年。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如: 0.50:2.00不能写作0.5:2。

(四)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见附件6)

(五)毕业论文(设计)装订

按以下顺序装订毕业论文(设计):

封面---开题报告及任务书---中期检查记录表---评阅记录表---

辩记录表评审答辩表---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诚信说明书---封底。

第五章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及考核

一、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资格审查

(一)指导教师评阅

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送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晋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记录表”,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设计)工作量、外语水平和论文质量等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评价,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未经指导教师同意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审阅人审阅

学科答辩小组组织评阅教师根据专业学科特点进行审阅,由答辩小组教师(讲师以上职称)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记录表中的审阅组意见,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原则上评阅教师同意,方可答辩,答辩组审阅不同意,不得答辩。不能答辩者按规定要求,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组织管理与要求

(一)答辩组织管理

1、答辩工作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2、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系教授组成,如有必要可邀请校外专家。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学科领域、内容和课题类型的不同,决定组成若干学科答辩小组,学科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

3、各学科答辩小组设答辩组长与答辩秘书各一人。答辩组长负责本组答辩的全面工作,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统计答辩成绩和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等工作。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向答辩委员会及时上报答辩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需要裁决的问题及书面总结报告。

(二)答辩委员会的职能

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审定的具体内容如下:1、是否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3、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全。

4、3、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4、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

5、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三)学科答辩小组的职能

学科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出与课题相关的问题。

2、按统一答辩要求和标准进行答辩考核,给出评分等级(百分制),写出评语。

(四)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要求,并介绍答辩成员。

2、答辩人汇报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评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写出评语,给定成绩;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建议采取“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五)学生答辩要求

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报告自己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1、课题目的及意义。

2、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过程和结果。

3、答谢。

4、回答答辩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等。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定

学科答辩小组成员依据“晋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充分结合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评分时既要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答辩水平,也应考虑学生在专题研究全过程的表现。每年有5%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四、二次答辩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高、内容不足、工作量未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学生,若指导教师预计该生经过努力后可以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由指导教师安排该生进行修改进行二次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不断提高论文(设计)的水平,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应对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撰写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要求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总结特色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改

进措施,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

2、与往届相比,主要作了哪些改革的尝试,具体做法及效果如何?

3、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如何?

4、在选题上有何改进?

5、从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如何?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对实践教学工作有何建议?

6、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哪些突出的成果?

第六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优秀论文(设计)的评选要求

1、课题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并有一定的创新性。

2、论文能反映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反映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所选课题进行充分的调查(实验)研究和统计分析及掌握查阅文献、课题设计、调查或实验研究、收集数据、撰写论文等科研工作的情况。

3、论文(设计)应立题依据充分,设计合理,方法正确,资料详实,数据可靠,分析讨论充分,结果正确,书写结构缜密,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文字流畅。;论文(设计)4、论文(设计)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标点符号、图表设计、数据处理、参考文献、综述等方面都符合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撰写与格式要求。

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要求

1、能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履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职责,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规范,认真对待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2、在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精力投入较大,教学认真负责,管理到位,要求严格,质量保证。

3、在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评选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推荐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参加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4、课题要确保“一人一题”,但也可就同一课题形成团队,参加合作的学生必须明确各人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开题论证确定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一般不再变更。

(二)题目来源

1、结合教师科学研究(包括纵向、横向)课题,也可以是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子课题。

2、结合生产实践或生产中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的课题;

3、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符合专业业务培养要求,因材施教、有利于提高学生业务水平和能力的并经系批准的自拟课题。

二、文献检索

要求学生全面检索有关专题研究的文献资料,了解研究进展,保证研究的独创性。指导教师在学生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调研)的过程中应对学生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书目和实验条件。

三、专题研究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设计研究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处理资料信息,正确分析、总结研究结果等,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由学生独立完成,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并签订独创承诺书。

(一)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应立题依据充分,设计合理,方法正确,资料翔实,数据可靠,分析讨论充分,结果正确;论文(设计)书写结构缜密,层次分明,格式规范,图表清晰,文字流畅。

2、实验性论文(设计)字数一般在5000-8000字,非实验性论文(设计)字数一般在8000-10000字。

(二)内容要求

1、题目:应简洁、明确、概括性强,字数不超过20个字。

2、目录:目录应包括前言、正文(材料与方法、结果与分析、讨论与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其中正文原则上要列出二级目录并应标明页码。

3、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性,语言精练、明确,同时有中、英文对照。

4、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同时有中、英文对照。

5、前言主要说明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文字应简明扼要;主体部分包括材料与方法、结果与分析、讨论与结论等。应注重对研究结果进行充分的分析讨论,以体现作者较高分析问题能力和学术水平。

6、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放在当页页脚)。

7、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所参考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实验性论文(设计)一般要求15篇以上,非研究性论文一般要求20篇以上),其中包含有至少2篇英文文献,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8、致谢:简述自己撰写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9、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附于致谢之后。

(三)其他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中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专业符号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文字:论文中汉字应采用《简化汉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并符合国家语言委员会制定的规范要求。

2、表格:论文的表格应有表号、表名,表号可以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

表号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表格的结构应简洁,采用三线表形式。表格中各栏都应标注量和相应的单位。表格内数字须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值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和其它类似用词,应一一重新标注。表名和表号置于表格上方中间。

3、图表:插图表要有图表号、图表名,图表号连续编序,不得重复或跳跃。

4、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间和各种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2008 年不能写成 08 年。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如: 0.50:2.00不能写作0.5:2。

(四)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

(五)毕业论文(设计)装订

按以下顺序装订: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开题报告及任务书---中期检查记录表---评阅记录表---答辩记录表评审答辩表---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诚信说明书---封底。

第五章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及考核

一、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资格审查

(一)指导教师评阅

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送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晋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记录表”,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设计)工作量、外语水平和论文质量等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评价,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未经指导教师同意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审阅人审阅

学科答辩小组组织评阅教师根据专业学科特点进行审阅,由答辩小组教师(讲师以上职称)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记录表中的审阅组意见,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原则上评阅教师同意,方可答辩,答辩组审阅不同意,不得答辩。不能答辩者按规定要求,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组织管理与要求

(一)答辩组织管理

1、答辩工作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2、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系教授组成,如有必要可邀请校外专家。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学科领域、内容和课题类型的不同,决定组成若干学科答辩小组,学科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

3、各学科答辩小组设答辩组长与答辩秘书各一人。答辩组长负责本组答辩的全面工作,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统计答辩成绩和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等工作。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向答辩委员会及时上报答辩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需要裁决的问题及书面总结报告。

(二)答辩委员会的职能

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审定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2、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全。

3、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4、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

5、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三)学科答辩小组的职能

学科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出与课题相关的问题。

2、按统一答辩要求和标准进行答辩考核,给出评分等级(百分制),写出评语。

(四)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要求,并介绍答辩成员。

2、答辩人汇报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评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写出评语,给定成绩。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建议采取“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五)学生答辩要求

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报告自己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括:

1、课题目的及意义。

2、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过程和结果。

3、答谢。

4、回答答辩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学科答辩小组成员依据“晋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充分结合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评分时既要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答辩水平,也应考虑学生在专题研究全过程的表现。每年有5%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四、二次答辩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高、内容不足、工作量未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学生,若指导教师预计该生经过努力后可以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由指导教师安排该生进行修改进行二次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不断提高论文(设计)的水平,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应对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撰写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要求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总结特色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改进措施,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

2、与往届相比,主要作了哪些改革的尝试,具体做法及效果如何?

3、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如何?

4、在选题上有何改进?

5、从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如何?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对实践教学工作有何建议?

6、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哪些突出的成果?

第六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一、优秀论文(设计)的评选要求

1、课题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并有一定的创新性。

2、论文能反映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反映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所选课题进行充分的调查(实验)研究和统计分析及掌握查阅文献、课题设计、调查或实验研究、收集数据、撰写论文等科研工作的情况。

3、论文(设计)应立题依据充分,设计合理,方法正确,资料详实,数据可靠,分析讨论充分,结果正确,书写结构缜密,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文字流畅。;论文(设计)4、论文(设计)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标点符号、图表设计、数据处理、参考文献、综述等方面都符合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撰写与格式要求。

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要求

1、能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履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职责,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规范,认真对待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2、在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精力投入较大,教学认真负责,管理到位,要求严格,质量保证。

3、在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评选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推荐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参加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课堂教学方式改革的制度和措施细则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推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7]95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 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17]4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为基本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学校课堂教学建设与改革为重点,努力培养思想道德高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坚持立德树人原则。强化课程的育人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民族复兴的理想和责任以及专业精神教育融入各类课程教学之中,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第三条坚持创新原则。课堂教学建设与改革不仅是教学方式或方法的变革,更是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的深刻变革。核心是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关键是转换教师角色,重点是解决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的方式,从以“教”为中心,转变为以“学”为中心,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合作式学习。

第四条坚持分类建设原则。鼓励教师结合课程要求,实行分层分类教学,提升教学成效。

第五条坚持能力导向原则。深度契合学校转型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学生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教学方法改革

第六条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创新精神。

第七条确立以教学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方式,切实为任课教师提供教学所需的设备设施,优化教务服务。

第八条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开展教学竞赛、教研成果评比等活动。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注重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对人才培养的贡献度,建立科研反哺教学的长效机制。

第九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教师要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积极参与教材的立项和编写工作。

第四章课程建设与改革

第十一条根据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完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科学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

第十二条鼓励教师积极建设一批优秀在线开放课程,引进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探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第十三条建立课程审核、评估、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课程设置和建设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契合度,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建立课程主讲教师教学责任制。

第十四条开设一系列有利于提高学生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的课程,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的紧密结合,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第五章评价制度改革

第十五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加强课程实施方案的系统化、精细化设计,把课程实施方案作为课堂教学的基本指导和遵循,完善课程实施方案的核准、备案与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对课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十六条鼓励教师依据教学大纲编写课程实施方案,探索同行和学生对课程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开展优秀课程实施方案评选,强化教师课程实施方案评价工作,提高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课程教学多元化评价机制,创新课堂教学的评价方式,校系领导课程教学评估、督导组课程教学评估、同行专家课程教学评估、学生全员评教、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第十八条完善评价结果的运用,全面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及教学设计和学生的学习成效等。

第六章教师培训机制改革

第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教师的教学训练制度与机制,经常性地组织教师进行教育理论学习,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

第二十条建立和完善教师入职培训等专题培训工作机制,建立面向教师职业生涯的分阶段培养培训体系,强化教学效果需要提升教师的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在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第二十二条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和助教制度,推行集体备课,为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

第七章教学奖励制度改革

第二十三条加大对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的奖励力度,激发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

第二十四条加快建立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聘用、考核晋升、奖惩体系,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的最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注重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对人才培养的贡献度,建立科研反哺教学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六条对长期在教学第一线,科教融合、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果显著的教师及教学团队进行表彰激励。

第二十七条完善教学成果认定办法,激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发表和出版教育教学论文、专著、教材等教学学术工作,参与各类教学竞赛、示范课程建设等,完善、优化教学成果认定范围与等级,优化教学激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一流课程、示范课程、课程思政工作细则

一、一流课程工作细则

围绕学科和专业发展要求,为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形成与培养现代化高素质人才相适应的整体优化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一流课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制定一流课程工作细则。

1.一流课程的建设先由基础较好的专业主干课和基础课做起。

2.课程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主讲,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

3.教学文件齐备,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有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如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教学环节完整,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实验、课程设计、教育教学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有计划地进行质疑、答疑等。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要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4.教学过程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逐渐形成自己的课程特色,并注重教学研究,注意吸收本学科领域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理念。

5.突出优质、开放、共享。鼓励一流课程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上网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从而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鼓励主讲教师自编符合自己特色和需要的教材。

6.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课程考核管理严格、规范,有高质量的试题库和合理的评分标准。

7.授课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接受本科生参加自己的科研活动。

8.教学效果优秀,学生非常满意。

二、示范课程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我系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构建高校课堂,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更好地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我系教育教学再上新台阶,特制定示范课程工作细则。

1.示范课讲授教师要认真备课,体现“知识准确、表达严谨、内容前沿”。

2.加强公开示范课活动。每学年各课程组的骨干教师进行示范课讲课,向教师传递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过程。

3.鼓励骨干教师指导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带动和提高年轻教师的业务工作能力。

4.全系教师一定要在教研示范课观摩活动活动时间,共同参与一堂课的说课与听课,同时做好课后的评课总结。听课教师要认真做好笔记,加强领悟和学习,使公开示范课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努力营造互帮互学,互比互赛的良好氛围。

三、课程思政工作细则

为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强化课堂育人功能,提升课程育人实效,着力建构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时代要求,彰显课程思政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课程思政工作细则。

1.任课教师要将课程思政建设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课程考核各环节,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渠道,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着力打造既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又具有课程育人时代性、针对性、时效性的课程,打造既传承传授专业知识和培养技术技能,又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鼓励采用案例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

3.不断拓展课程思政教学新途径。利用多种途径、方式,如“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更好地推动我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4.强化第二课堂育人实效,充分挖掘区域优质育人资源,形成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合力育人,邀请一些地方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工匠名师和抗疫英雄等为学生传播中国精神,有效利用各类红色基因场馆、实地考察、访谈探究等,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大力弘扬中国的工匠精神。使学生了解中国社会主义,中国梦和核心价值观等在中国的实践历程丰硕成果和伟大创造。

5.坚决杜绝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于人、重理论轻实践等现象,将师德师风纳入课程,将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更好地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2022年7月16日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课程考试实施细则

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学生学习,提高其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对于贯彻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的,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考试工作的各种环节,使考试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组织

1、考试类型分为期末考试及补考等。

期末考试:期末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类进行。

(1)补考:因期末考试不及格或由学校批准缓考者要参加补考。补考一般在下个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内进行。补考试题采用考试时己命出的A试题或B试题,不得考前另行命题,不得随意改动或降低评分标准。补考试场设置、监考人员配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评卷由各系负责,试卷一律送教务处留存备查。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学生按旷考论。补考不及格时,安排重修。

2、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答辩、讲演、操作等多种形式,笔试可采取开卷、闭卷或半开卷半闭卷等方式。

4、本系考试工作(包括各个考试环节)由系里安排。日程、考场设置、监考教师配备等由系教学科研科负责统一安排。

5、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教师应积极完成系分配的命题、监考、评卷等任务,完不成任务者扣除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命题

命题是搞好考试的中心环节,是提高考试质量的关键。

1、命题的原则

试题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通过考试能反映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命题的要求

(1)题的难易程度适中,要有一定的梯度,以保证合理的区分度。具体要求是:考试成绩要符合正态分布,不出偏题、怪题。

(2)试题的范围,应当突出本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且有较大的覆盖面。一般应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等方面的内容。期末考试的试题要覆盖本学期课程的全部章、节内容,不能把期末考试与期中考试等量看待。

(3)命题形式应多样化,包括各种类型:如概念题、填空题、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基础题、综合题、提高题之间的比例要适当。

(4)试题的份量要适当,期末考试按2小时命题,具体要求是成绩优秀的学生也需80%的答题时间才能完成。要社绝不到1小时交卷的现象发生。

(5)期末考试的每门课程要同时出好份量、难度基本相同的两套试题,由系部随机抽题,一份作为考试用,另一份封存,补考使用。同一年级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必须使用统一的试题,不得各自命题考试。应以教研室为命题小组,教研室主任负责统一命题。

(6)命题时应同时确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确定评分标准时,应根据试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合理分配分数,并在试题上注明。

(7)各种试题均须经教研室主任与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复印。

三、试题印刷与保密

1、打印:试题审定后,由教务处组织到指定地点统一印刷。打印的试题要求字迹清楚、卷面整洁;刻印的试题,要求字迹工整规范,期末考试试题一律按大密封方式制作。试题的校对、装订由各系教学系副主任和教学秘书负责。试题、试卷最迟在考试实施前两天印制完成。

2、保管:期末考试教务处要指派专人负责试题、试卷的保管工作。印制组要将印制好的试题、试卷立即交分卷人员装袋封存,妥善保管。封存时要注明考场、人数、科目及试题份数等,每袋试题试卷应多装备用试卷两份。同时装入“考场情况报告单”一份。装袋时要防止份数不准、缺页、重页、误装等现象发生。

3、保密

(l)开考前试题属绝密范畴。在命题和印发试题的过程中,应当对有关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2)教师在指导学生复习时,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生划定“重点”,更不得泄露考试内容。

(3)一旦发现失密,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凡有泄密,或因工作不慎造成失密后果者,均以重大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考试实施

1、考场设置

教学科研科科负责考场准备工作,执行具体事务。

2、考前准备

考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务处应下发实施意见及《考试日程安排》等关于考试的有关文件,明确职责,班主任应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与《学生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等文件,并作纪律教育。

3、监考

(1)监考人员必须准时上岗。提前2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提前10 分钟进入考场,清点人数,整顿秩序,清查夹带。考前5分钟启封试题,清点查核发卷,准时开考。

(2)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认真履行职责,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好考试,监考中既要给考生提供一个良好考试环境,又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违纪,如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严肃处理,并记入考场报告单。

(3)监考人员在监考中不谈题,不解释题意,不解答有碍考试的问题,但对考题中漏印、错印、模糊不清的字迹有责任替学生查明。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阅读书报、交谈,不得私自离开考场。

(4)监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在填写考生违纪、舞弊情况时,要实事求是,摘要写明事实情节,并根据《学生考试违纪处罚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凡在考场内高声喧哗,自选座位,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站立答卷,交卷前离位,交卷后在考场逗留,或借故返回考场等均属违纪行为;凡在考场内,夹带、传递纸条、传换试卷,抄袭他人答卷,让他人抄袭答卷,考场内外串联等,均属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不论是否奏效,一律如实填入《考场情况报告单》,不得例外。

(5)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按时收缴试卷,认真清点试卷,密封装订,及时送考场办公室专人验收。

(6)任课教师在考试时也应提前到场,检查试卷印刷是否清楚,有无漏印、错印现象等,如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任课教师若进入考场,不得提示或指出学生答题的正确或错误,杜绝给学生暗示各种与考试有关的问题。凡违反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五、评卷

1、评卷工作由各系统一组织。采用“集体评卷,流水作业”方式统一评卷。其它课程有条件时要尽量采用集体评阅的方法。

2、评卷工作,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评卷要严格按照命题时制定的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不得随意从严或放宽。不准勉强及格,更不准送“人情分”。评卷中如遇疑难和有争论的问题,可由评卷小组集体讨论,由系主任裁决定分。

3、评卷应在规定场所进行,评卷结束前任何人不准将试卷带离评卷场所。为确保评卷工作质量,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4、考试课程评分一般采用百分制,各门课程的总成绩采用结构记分制。

5、评卷结束,主讲教师要对考试结果、试题份量和难易程度,以及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并从实际出发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六、成绩记载

1、评卷结束后教师系统登录成绩,打印成绩单,由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留存。

2、学生成绩单必须由该课程主讲教师签名,并对表中的学生成绩负责,任何人不得代其签名,学生成绩单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无效,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如错报必须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并附主讲教师的书面说明和有关学生的考卷,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更正。

3、教学秘书要在考试结束后,将学生成绩单送交教务处。

生物科学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

为使生物科学专业课程体系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保障培养目标的达成,特针对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与评价周期

1、评价对象:生物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部分。

2、评价周期:一般为4年,调查反馈信息采集周期为2年,在执 行过程中,随晋中学院新一轮培养方案的修订而进行修订,但也可根据培养目标达成、毕业要求达成、人才需求及国家政策等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二、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与人员

责任机构: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指导委员会

组长: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教学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中小学生物学科专家(不少于3人)、课程组长、专业教师、毕业生代表、本专业辅导员。

三、评价过程和方法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校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问卷、座谈和走访等形式调研用人单位、中小学生物学科专家、专业教师、毕业生对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意见,并综合培养目标达成、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

由评价工作组汇总与整理评价意见,给出评价结果,提出修订意见,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经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专业负责人根据意见,修订课程体系。

评价结果用于对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的修订以及指导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