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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行政管理制度

2023-01-24 20:39

一、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行政管理工作职责

第一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是学校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为规范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校系二级管理体制。学校本着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相应的管理权力。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助管理。

第三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做好本部门党建、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学生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以及党员的发展工作。

4.负责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和法纪教育。

5.领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第五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在教学科研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本部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全面掌握教学实施情况,确保本部门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2.负责制定本部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制定和及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

4.负责本部门专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方案的制定、申报、实施和检查工作。

5.负责本部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在教务部指导下负责本系所承担课程的教材推荐工作。根据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组织日常教学督查,组织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全面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及时整改。

6.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组织教师进行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负责实践课、综合实训课、考查课的考试考核组织工作,收集、整理本部门各科学生成绩报教务处审核存档。

7.负责教师工作量的核实、统计与上报工作。

8.负责本部门教师考核中同行评教、学生评教等考核办法规定部分的组织工作。

9.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科研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科研力量,开展科研工作。

10.根据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和社会服务的管理办法,负责统筹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第六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建立以班级为平台的学生管理机制,班级管理实现标准化、程序化和可操作化。

2.负责制定本部门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报到注册、学生数统计汇总等工作。

5.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注册、休学、退学、转学、复学、升留级、毕业离校、对口升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本部门学生的奖惩工作。

7.负责建立本部门学生资助体系,做好学生资助和帮扶工作。

8.建立本部门的心理咨询机构,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第七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在招生就业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建立招生和就业工作平台,形成招生就业处统揽全局、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组织实施、教师全员参与的招生就业新机制。

2.在招生就业处指导下,提出本部门年度招生计划方案报学校审批。

3.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的宣传发动、生源组织、录取等工作。

4.做好本部门新生报到入学工作,确保新生报到率达到90%以上。

5.做好本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完整的就业服务网络。

6.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以及本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在校学生规模等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做好本系教师的培训工作,努力改善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

3.有计划地安排专业课教师下企业锻炼,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

4.负责本系校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专业带头人、国家级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各层次人才建设方案的制定、申报、实施和检查工作。

5.有计划地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6.建立一支能满足专业发展需要的兼职教师队伍。

第九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在日常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结合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系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2.根据学校资产调配和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科研用房,负责本系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

3.在计财部指导下,负责学校切块给本系的教学、科研、行政、党建、学生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建立报账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报账手续的办理。

4.负责本系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5.在组织人事部指导下,负责做好本系教职工的考核、奖惩等工作。

6.做好本系各类档案(党建、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十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本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以及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下列事项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1.本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问题。

2.本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3.本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各项改革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

4.本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

5.本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的干部人事安排和教职工的考核、聘任等事项。

6.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

7.本系对外交流与合作和社会服务的重要问题。

8.本系经费管理和分配使用办法。

9.本系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党总支书记或系主任主持,凡属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由系主任主持;凡属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由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十三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例会制度:

1.本系例会每周二召开一次,原则上固定例会的时间和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变动,由办公室通知。

2.例会参加人员为全体教职工,由党总支书记或系主任主持召开。

3.全体教职工须准时参加例会,如无故不到者或有事请假者,相应扣除2个和1个绩点,因学校公事请假者不予扣除。

4.与会人员执行签到手续,签到名单每周公布一次。

4.会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文件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教学科研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部署安排新的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5.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有关人员必须不扣地执行,如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议的,应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修正。

6.会议期间,学校重大事情,与会人员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地态度,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形成决议,并服从会议决定。

第十四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其他会议制度:

1.其他会议指的是根据党建、教学、科研需求召开系部部分人员参与的会议。

2.会议人员根据主持会议内容会前通知与会人员。

3.与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地态度,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形成决议,并服从会议决定。

4.执行与会人员签到手续,如无故不到者或有事请假者,相应扣除2个和1个绩点,因学校公事请假者不予扣除。

第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本制度由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负责解释。

二、系主任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本院贯彻落实。

2、按照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制订本学院中长期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3、在教务处指导下组织二级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的制定,报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制订本院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期中、学期、学年工作检查和总结。

5、负责审定本院所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聘用、教材选用及做好考试工作。组织各教研室做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院各项基本教学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6、做好本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和考核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有关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和各项评优工作。

7、负责制订本院教研、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教师参与校内外科研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教研、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8、负责本院相关专业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发展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配合国资处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9、定期召开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加强与党总支的沟通,研究本单位的重大事项。

10、抓好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推荐及日常考核工作,做好本院教职员工的职称评定、聘任、调动、进修培训及绩效工资考核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组织新教师的试讲工作,检查落实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11、协助学院做好本院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推荐工作。负责本院学生毕业资格的初审工作。

12、配合学院抓好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负责开展企业调研、毕业生质量跟踪、校企合作。

13、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费的分配和使用,组织本院教职工增收节支,根据学院预算和本院实际,制订本院资金预算,管理好、使用好学院划拨的经费。

14、负责与协助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对外影响。积极开拓和探索办学新途径、新模式,提高办学效益。

15、建立健全适合本院自身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章办事,使本院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6、抓好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文件和资料等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17、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

18、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学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系教学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制定本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及相关教学文件,经系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布置落实教学任务,审定主讲教师资格,审查课程授课进度计划,组织编写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包括见习、实习,毕业考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论文答辩等)的落实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制定实验室规划与建设规划,审定实验教学内容,了解和帮助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组织开展本系的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活动;以及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定工作。

六、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法经验交流活动,督促检查有关课程的建设及教学方法的研究工作。

七、负责本系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学籍卡组织填写、学生注册、休转退学、毕业手续等工作)和考试考务工作。

八、负责组织教学人员、实验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各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九、组织本系教师制定教材编写计划,审核教材编写质量组织推荐优秀教材。

十、完成系领导和系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研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系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努力完成任务。

2.研究本系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订本院科研远、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3.组织全系开展科研工作,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查科研进度和质量。

4.拟定全系科研人员培养计划,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及科研能力考核。

5.组织系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有关的国内外专家讲学,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整理与宣传工作。

6.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评奖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7.做好本系科研课题管理、科研成果汇总、科研档案建设、教师科研分数计算、教师科研情况督促与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科技服务、咨询、协作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9.完成上级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党政领导做好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学院的沟通与协调。

2、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来电、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

3、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做好院级财务管理、编制财务预算,定期向党政领导通报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本院文稿、资料及工作成果的整理、归档及其相关数据的统计、整理和保密工作。

5、根据院领导意见,组织安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会议、行政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做好会议的筹备、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6、协助党政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7、管理并正确使用本院公章,办理公函和其他公务函件等。

8、按照学院的工作的部署,检察院属各部门对院党政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9、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学习、工作、活动等考勤工作。

10、做好本院固定资产的登记、统计和维护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教学科研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任(副主任)制定、实施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开展。

二、协助主任(副主任)了解掌握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收集教学与科研反馈信息,落实教学与科研工作改革的整改措施及意见。

三、组织教学与科研工作调查,做好教学与科研评估工作中的管理工作。

四、协助主任(副主任)组织编制教学课程表,教材订购、教育(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五、具体落实系(部)课程的考核及试卷命题、保密、送印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调、停课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定期检查教学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完成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八、协助副主任组织教学科研课题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组织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工作。

九、负责办理学生升降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生成绩管理、上报工作。

十、负责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

十一、协助系(部)领导组织申报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教改项目。

十二、协助主任(副主任)组织实施教学检查、教师听课、学等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与本系(部)有关的教学统计报表和整理、保管本系(部)的各种教学档案。

十四、负责系(部)的日常科研管理,定期统计教师的科研立项、论文、著作等有关工作,做好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系(部)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学生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院领导组织实施学生评优选模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的评定发放工作。

3、协助院领导做好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4、贯彻落实《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

5、协助院领导负责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报到、军训等有关工作。

6、协助院领导指导本院团学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7、协调、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科研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

8、协助院领导负责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9、协助院领导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咨询和服务等工作。

10、定期向院党总支、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和请示工作,及时传达指示精神,并保证贯彻落实。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各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配合各实验室落实执行具体的建设计划。

2、组织制定各实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各实验室的执行情况。

3、负责各实验室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账目的管理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会同使用单位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进行购置论证、验收,建立技术档案、检查使用状况。

4、负责组织各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及实验材料招标采购,督促检查各实验室建立低值易耗品及实验材料账目。

5、负责编报各实验室年度经费计划;教学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的调剂、调拨、事故处理、报废(报损、报失)的审核。

6、组织、协调中心实验室用房的调配工作;负责实验用房的内部维修与改造计划。

7、督促检查各实验室做好安全、消防、环保、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1.落实专业设置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制(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本专业教学计划编写的原则意见,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的编写和初审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3.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评价方案;

4.根据教学实施情况和本专业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修改建议,包括课程的调整、课程内容的变化等,并提出书面意见。

二、负责制订本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

1.制订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2.制订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3.制订本专业的课程建设规划;

4.制订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规划;

5.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培育重点专业和精品专业,形成专业特色,扩大专业的社会影响;

6.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具体方案,并协同学校和专业所在系(部)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实施教学,切实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

1.组织实施本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各教学环节的指导、组织安排和考核评价工作;

2.依据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协助系(部)抓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加强与本专业学生和任课教师的沟通,了解和跟踪本专业教学实施过程,发现问题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4.每学期要组织召开本专业学生座谈会,并写出总结分析报告。

四、负责安排本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提出本专业对实践教学的要求,负责联系本专业校内外实习的有关事宜,对实习业务内容提出具体意见。

1.参与本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系(部)联络校外实训基地;

2.负责联系并落实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项目,协助本专业职业资格证考试工作;

3.提出本专业对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计划和要求,协助安排指导本专业老师,组织答辩和评定成绩等有关工作;

五、参加本专业的教学评价:

1.负责对专业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

2.制订对本专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方案并协助系(部)实施,要求在本专业毕业生毕业后每年进行一次。

六、负责本专业的教研教改:

1.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本专业教研会议;

2.组织本专业教师积极开展本专业建设的学术研究和教研教改工作;

3.掌握本专业在教学改革、就业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十、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全面工作,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搞好教研室建设。

二、每学期初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三、加强对本教研室老师的培养,提高科研和教学指导,提高整体水平。

四、组织教研室编写教学大纲,选择教材,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教学计划。

五、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落实教师教学任务,对现行计划有个别修改意见,必须报教学秘书,征得同意方可实施。每学期放假前安排落实下学期教师教学任务。

六、教研室主任除配合系部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外,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性听课,并认真填写好听课记录,及时掌握教学动态、教学情况。

七、每学期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并将评课结果送到教学科研部备案。

八、加强课程建设,确保所开课程达到合格标准,同时积极配合系(部),加大对重点课程的投入建设,争创校级、省级精品课程。

九、配合教学秘书组织好期末考试,对期末试卷进行审核签字后,报教学科。

十、坚持教研活动,开展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探讨,对教学中各个环节的研究,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探索考试制度和评价方法,发挥考试评价对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导向作用。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