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后的评价与考核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切实发挥引进人才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提升人才资源使用效益,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各项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据晋中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方案》《晋中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考核对象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科研政策及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加强科学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认真完成教学科研工作。
二、考核对象
按照《晋中学院2020年引进人才办法》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学校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三、考核要求
根据《晋中学院2020年引进人才办法》,引进的第六层次博士研究生,进行3年工作期考核,要求晋中学院为知识产权第一单位。
1.科研项目
以科研项目负责人获批省部级(包含教育厅各类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横向科研项目1项,累计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
2.论文
以第一作者晋中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学术论文,在北大核心期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以上。
3.著作、专利及获奖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一部, 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授权2件国家专利。获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山西省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山西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在国家级或省级竞赛中获奖。(获奖完成任何一项)。
4.积极参加省内外学术交流会、系部学术团队研讨会、学科建设推进会。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于来校完成科研任务后随时填写《晋中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考核登记表》并向系提供考核支撑材料。
(二)根据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系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对其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奖、评优评先、人才推荐、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由系向本人提出预警,被考核人才要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并做出后期工作计划和改进承诺,给予两年整改期,整改期结束后再次进行考核评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违反师德师风的;
(2)违反学术诚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
本办法由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