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甘肃、新疆地震灾区及雪灾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学 资助〔2023〕11号
各院系:
12月18日23时59分,在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12月19日9时46分,在新疆克孜勒苏州阿图什市发生5.5级地震。同时,全国多地出现强雨雪天气,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部分群众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灾害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受灾地区情况,牵挂每一位受灾地区学生及其家庭情况。为切实做好受灾学生的救助帮扶工作,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现组织开展受灾学生摸排和临时困难补助申办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学生中受地震、雪灾影响导致家庭人员伤亡、财产遭受损失,造成家庭经济出现困难学生。
二、申报程序
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理由栏需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损失情况、家庭人口数、家庭年收入、家庭经济损失金额。
各院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各院系党总支会议审议、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确定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科。
三、具体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排查救助工作,多渠道、多方位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工作迅速、到位、精准。对因地震、雪灾造成当前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学生,各院系要及时开展救助工作。
各院系将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以书面版形式于12月22日下午5点之前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纸质版、学生申请表、党总支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公示情况加盖公章交回。(电子版建议名单发送至jzxyxsczzk@163.com)。
附:1.2023年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2023年地震、雪灾临时困难补助建议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