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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首届分工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2016-03-10 00:00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结合我学院实际,特制订本选举办法:

一、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席1人,组织宣传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文艺委员1人,体育委员1人。

二、凡出席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大会的正式会员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委员”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的发票、投票和计票等工作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双代会”正式代表,其产生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教职工大会选举通过。大会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大会筹备组指定。总计票人和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负责发票、检票、计票等工作。总计票人和计票人可以不是“双代会”正式代表。“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

四、“工会委员会委员”正式选举时,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结果有效。

五、工会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10%。候选人由大会筹备组提名。

六、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代表在选举中要认真查阅选票中的《填写选票说明》。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的,选举结果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时,选举结果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张选票选举的委员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七、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能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多少取够应选人数为止;若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且均超过半数,但不能确定当选人时,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后,对票数相同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八、本次选举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前,监票人当众检验票箱,并加封。大会主持人宣布投票后,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中的正式代表先行投票,然后其他会员按序投票。

九、“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时印制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到会正式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在空格内另选他人。对候选人均无赞成或不赞成意见为弃权票,投弃权票者不能另选他人。

十、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启封票箱,进行清点、监票、计票。计票完毕,经总监票人审查并报主席团同意后,由总计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大会主席团主席宣布当选委员名单。